财政部:坚决打消地方债中央买单“幻觉”和政府兜底“幻觉”

据《北京商报》报道,12月22日,财政部对外通报,江苏、贵州两省近期查实多起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除责令限期整改,还对7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不同程度处分。23日,审计署公布了《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在介绍近些年地方债管理举措和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成因分析后,阐明了下一步地方债管理思路。其中为了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财政部提出,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财政部表示,通过持续规范管理,截至2016年末,全国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27.33万亿元,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6.7%,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水平;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2万亿元,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0.5%,低于国际通行的100%至120%警戒线。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有机构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我国累计发行地方债3.53万亿元,其中,第三季度发债节奏大幅提速,发行规模总计1.67万亿元,环比增长20.5%。不断回温的地方债似乎正加速与前几年的冷清局面作别。然而,也正是在此时,地方频繁被曝出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也让这一制度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对此,在下一步地方债管理工作中,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被放到第一位。《报告》明确指出,虽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地方政府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风险不容忽视。第一财经举例称,比如,去年6月审计署公布的地方政府债务重点专项审计发现,至2015年底,浙江、四川、山东和河南4个省份通过违规担保、集资或承诺还款等方式,举债余额为153.5亿元。有的地方出现一些隐性债务,内蒙古、山东、湖南和河南等4个省在委托代建项目中,约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支付建设资金,涉及融资175.65亿元;浙江、河南、湖南和黑龙江等4个省在基础设施建设筹集的235.94亿元资金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对社会资本兜底回购、固化收益等承诺。针对上述审计署发现的问题,各地也在积极整改。12月23日披露的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称,对违规举债问题,相关地方通过终止或修改协议、撤销承诺函及提前偿还等方式整改253.5亿元;对其余283.69亿元违规举债余额,相关地区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制定了整改方案。财政部称,将进一步完善地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财政约束力度,有效抑制地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审核把关,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当地财力可能的项目。另外,管控好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督促金融机构尽职调查、严格把关,对没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或没有合法合规抵质押物的项目,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融资,严格按商业化原则提供融资。据澎湃新闻报道,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讲师钟辉勇表示,如果借债有产出,其实并不担心债务的偿还,因为不存在违约的风险。现在大家担心债务风险,其实关键是借债没有产出,所以才会担心债务引发的违约风险。当下,地方政府的投资多偏向于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村水、 电、路等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财务回报率普遍较低。钟辉勇指出,现在地方债务问题一方面是欠发达地区的债务/GDP比例更高,但这些地区的债务偿还能力却更弱。如果这些地区的债务偿还出现问题,最后压力必然会转移给中央政府。兴业研究城投行业分析师程谦表示,从风险的角度看,可以说最大的问题是增速过快,而且地区差异很大,有些地区的隐性债务负担已经很严重了。另外地方政府举债的时候都是手里的土地会升值,打算以卖地收入来还的,但是地价上涨难以持续,如果房价下跌,政府的收入端也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