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立法工作持续加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注重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立法工作呈现出量多、质优、步稳的特点。五年来,制定法规20件、修改40件、废止9件、审查批准自治县单行条例5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重视法规清理。届初委托第三方从合法性、适当性、实效性、技术性等角度,对我市全部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摸清家底,夯实了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基础。针对行政审批权调整下放、地方性法规配套制度落实、企业营商法制环境等开展专项清理,为法规的立改废释提供了科学依据。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梳理立法项目清单,及时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机构管理、城乡规划等条例,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落实立法法精神,修订地方立法条例,细化代表大会、常委会立法权限和程序,优化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编制流程,强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制度保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更好服务经济发展,修改招标投标、港口、旅游、道路运输管理等条例。修订产品质量条例,取消检验费用由被检企业承担的规定,减轻了企业负担。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着力构建全口径、全方位、全过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体系,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区县、乡镇、街道和各类开发区,实现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全覆盖。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制定村镇供水、劳动保障监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条例,修订集体合同、法律援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条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制定志愿服务、家庭教育促进、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条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等条例,筑牢环境基石,建设美好家园。注重法规实施。法规通过和生效时,组织好权威解读和深度宣传。通过培训会、宣讲会、座谈会等方式,阐释立法原意,推动法规正确适用和遵循。先后组织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培训、志愿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视察、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座谈等活动,有效推动了相关法规落地实施。以主任会议听取法规实施情况汇报的方式,先后对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20件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评价,既审视法规质量,又督促法规正确实施。监督工作不断深化。坚持问题导向,依法行使监督权。五年来,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4项,开展执法检查19项、专题询问7项、工作评议2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80件,受理群众信访19033件次,推动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法律法规在重庆有效实施。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履职。与区县人大联动开展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评议,推动政府涉企政策依法有效实施,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开公平环境。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市高法院和市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行政复议法、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办法等执法检查,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与区县人大联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评议,促使市政府及其部门、区县政府废止了7105件规范性文件,实现规范性文件情况清晰、有效管理。持续用力,督促市政府将规范性文件全部上网公开,未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设立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初步建成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基本实现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法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开展预算初步审查,督促预算报告不断完善。跟踪监督预算执行,政府预算调整更加规范。积极探索部门预算绩效监督,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督促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预决算信息公开更加全面详细。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监督,债务风险管控制度不断完善。要求政府加强审计监督,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逐步做到了列出问题清单、点明存在问题单位。市人大常委会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开展监督。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听取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每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顺利实现。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听取审议商圈建设、三峡后续工作、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运营管理等报告,开展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邮政条例等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脱贫攻坚、医疗保险、水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和山坪塘整治等方面的监督,推动民生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决定、选举和任免工作依法进行。围绕大局议决大事,五年来依法作出关于预算决算、撤县设区、与国外省州市建立友好关系等决议决定48项。就强化主城区美丽山水城市规划执行作出决定,保护我市独特的自然山水格局。作出关于两江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明确两江新区管委会行政主体资格、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支持两江新区更好发挥开发开放功能。作出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七五”普法深入开展。严格依法行使任免权,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29人次。制定并落实宪法宣誓实施办法,指导和推动宪法宣誓制度在全市施行。严格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切实增强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支持我市司法体制改革,及时任命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加强统筹协调,依法指导区县乡镇人大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完成市五届人大代表选举。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教训,严密防范措施,严明纪律规矩,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有效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渝”代表主题活动,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深度,实现全部基层市人大代表届内至少列席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努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先后举办13期代表学习班,5250人次各级代表参加了培训。推进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和运用,为代表履职优化服务保障。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人大代表深入调研、倾听民意,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提出了大量议案建议。五年来代表提出的209件议案、5642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促使一大批问题得到解决。探索对建议答复情况、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两次评价”,推动办理工作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对综合性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由市领导和市人大专委会牵头督办,有效解决了悦来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内环货车限行、高速公路ETC通道建设、分级诊疗等问题。2015年起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在网上公开,2017年公开率超过90%。人大建设不断加强。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论武装,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较好发挥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改作风转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巡视组和市委巡视组整改意见。加强对人大专门委员会的领导,更好发挥其组织实施作用。加强新闻舆论和理论研究工作,着力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重点工作和履职情况开展宣传报道。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人大依法履职的保障能力和信息化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指导区县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成效明显。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要求,及时起草我市实施意见并经市委转发,推动解决了长期制约我市基层人大工作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修订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职责,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由基层人民群众选出的代表更多参与和决定乡镇的重大事务,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对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提出明确要求,为我市人大街道工委履职提供法律依据。指导区县人大设立有关专门委员会并依法开展工作。开展区县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培训,及时总结交流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经验,区县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更加到位,全市人大工作更具生机和活力。各位代表,2017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将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坚决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到人大工作中。着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督促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要求,加快培育发展新动力,有效防控经济风险。听取审议财政预算执行、决算等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两次作出关于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政府用好审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出台预算审查前听取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实施意见、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工作办法,拓宽代表和公众对预算审查工作的参与,提高代表大会预算审查质量。积极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实现与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网络联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着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增加老年人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和宜居环境建设等内容,就独生子女护理假、养老机构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等作出规定。修订献血条例,明确采血用血安全、献血服务保障和激励等内容,进一步规范献血工作,推动我市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大足石刻保护条例,明确景区管理体制及与文物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用法治方式保护好我市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听取审议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著作权法执法检查。听取我市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战略行动计划交通行动计划情况报告。开展了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美丽乡村建设、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等调研。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听取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等建议,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听取审议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社区矫正队伍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审议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督促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遵循司法规律,强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现报备范围全覆盖、报备文件全公开,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96件。贯彻中央信访工作改革精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受理群众信访3139件次。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落实“把重庆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要求,加强环保领域立法和监督。修订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条件和程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规定,推动最严格的环保制度落地落实。修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完善防御责任体系,细化监测、预报与预警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类法规专项清理,筑牢环境保护法制红线。作出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方案的决定,推进环境保护税收法定原则的贯彻落实。听取审议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报告,坚持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市领导和市人大专委会牵头督办28件综合性强的建议,督促政府加大力度研究渝怀高铁建设、垃圾强制分类、农村土地流转、职业教育发展、整治规范民间借贷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主任接待日活动,共接待基层市人大代表68名,将收集到的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172条建议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推动了相关工作。全年有214名市人大代表在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上述职。区县乡镇人大换届后,组织3期综合培训,309人次区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的同志参加了学习,大批走上人大工作岗位的新同志尽快进入了角色。各位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不负人民重托,兢兢业业、履职尽责,推动人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五年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指导的结果,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接续奋斗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区县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立法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还存在差距,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不够充分,代表联系群众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拓展,人大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着力加以解决。一是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证中央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我们深刻体会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政治要求上、思想引领上和行动实践中。二是必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来谋划推进,善于在事关全局的问题上依法作为,才能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选择立法项目,精心确定监督重点,适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在责任履行上“担担子”、在工作落实上“钉钉子”,才能提高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与改革同步、与发展相融、与群众相连,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三是必须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维护人民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地植根于人民之中。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履职的归宿在人民。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精准脱贫、生态环保等问题依法履职,督促“一府两院”认真抓好民生工作,使发展实绩更有“温度”,民生保障更有“密度”。我们深刻体会到,人大工作必须不忘初心,在增进人民福祉上出实招,在保障改善民生上用实劲,才能更加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四是必须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在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发挥作用,有力推动了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我们深刻体会到,全面依法治国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征程,人大必须秉承宪法确定的法治原则,弘扬法治精神,履行法治使命,才能坚定不移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践行者、推动者。五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开展人大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开拓创新,人大工作呈现出新特点、新面貌。立法方面,注重发挥主导作用,立法工作会、立法推进会、提前介入法规起草、表决前风险评估、立法后评估等措施有效实施,本届以来市人大自主起草或提请审议通过的法规案占比近40%。监督方面,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方式依法监督,推动问题解决;与区县人大上下联动开展监督,全市各级人大有效形成监督合力;常委会评议整改落实情况、主任会议听取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跟踪监督更加有力有效。我们深刻体会到,在人大工作中与时俱进,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人大工作活力和促进人大工作发展的重要方法。只有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回答新课题,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才能把人大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号角,市委五届三次全会作出了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的战略部署。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作出应有贡献。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权威和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作用。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确定的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思考、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扎实有序推进我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制定出反映客观规律、体现人民意志、解决实际问题的地方性法规。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清理等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明确思路举措,加强组织协调。推进立法精细化,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序开展立法协商,探索建立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规范。完善法规征求意见吸纳反馈机制。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2018年,继续审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民用航空促进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全民健身条例,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物业管理条例、天然气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铁路促进、道路运输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农业机械管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适时启动审议程序。指导和支持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依法审查批准单行条例。整合监督力量,每年选择1~2个议题与区县人大联动开展监督。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加强跟踪问效,注重督办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重要监督项目跨年接续实施,增强监督的连续性、针对性和实效性。2018年,与区县人大联动开展对政府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评议,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实现大发展,守护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后出现的人口新情况,与区县人大联动开展学前教育工作评议,督促政府加大力度解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入园难、入园贵、入园不放心”问题。听取审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计等报告,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及时整改。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国有资产管理、科技创新、环境保护、法治政府建设等报告,市高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推进全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完善联网监督系统功能,实现市人大与有关部门、区县人大与本级财政部门预算监督网络联通。围绕交通建设、房地产权属登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田园综合体建设、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七五”普法等开展调研或视察。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持续落实“两联一述”制度。发挥代表联系组、代表专业组作用,组织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履职活动。拓宽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渠道,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活动,坚持全部基层市人大代表届内至少列席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一次主任接待日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督促“一府两院”完善服务代表制度,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注重提升代表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预算审查、议案建议等代表履职业务为重点,组织综合培训,实现对市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加强履职交流,推广典型经验,促进代表更密切地联系群众、更充分地反映民意、更积极地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出台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活动指导意见,深化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和运用,开展履职积分试点工作,优化代表激励表彰机制,完善代表依法动态退出机制。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更加注重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更加注重推动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提高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加强人大机关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召唤新作为。作为人民选举的人大代表,我们肩负着全市3300多万各族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奋发有为,为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而努力奋斗!2013年以来,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为重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五年来,我们切实抓好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受理各类案件2791274件,审执结2720579件,结案标的额达5549亿元,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均保持在99%以上,圆满完成审判执行任务。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27791件,判处罪犯168189人,依法宣告34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58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1573139件。坚持监督支持并重,审结各类一审行政案件34322件。深入推进执行分权、司法拍卖改革,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执结案件639184件,兑现1272亿元。五年来,我们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审民商事案件871731件,结案标的额3596亿元。依法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案件,有力保障果园港、江北机场、重庆西站、观音桥商圈扩容等重大项目推进。与政府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协调机制,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审理破产案件621件。建成全市三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成立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在金融机构相对集中区域设立金融审判庭,为绿色发展、创新驱动和金融稳定提供司法服务。五年来,我们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审结一审涉民生案件701408件,缓、减、免交诉讼费1.6亿元。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深化便民诉讼网络建设,加强巡回审判,进一步增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诉讼服务的能力。开展“示范民生法庭”创建活动,新建或恢复人民法庭13个,“民生法庭”建设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并入选中央改革办改革案例选。五年来,我们有效推进司法改革落地。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市委具体部署,制定以完善司法责任制指导意见为主体的“1+7+2”制度体系,扎实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员额法官2759名,人员分类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形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初见成效。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改革试点成果获得中央改革办肯定。五年来,我们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理想信念宗旨更加坚定。抓班子带队伍,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坚决整治司法作风、惩治司法腐败。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和“一线磨砺”计划,提高司法能力。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42776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233人次。20个法院和集体获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院先进集体,24人获评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7人获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3人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承担全国法院重大理论课题12个,学术论文获奖排名连续五年保持全国法院前列。2017年,全市法院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受理各类案件819265件,审执结748570件,结案标的额199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4%、11.1%、19.4%。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17件,居全国法院第三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5%。市高法院审执结7988件,五个中级法院审执结61729件。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591件,判处罪犯35885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案件10425件14271人,审结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案件7028件10019人,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38件236人,依法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08件609人,被告人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101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市一中法院审理甘肃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受贿案。出台依法惩治国家出资企业中腐败犯罪的若干意见,加强国有资产司法保护。审结贪污征地补偿款、扶贫资金等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9件70人,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依法惩处危害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721件1614人,依法审理臻纪、“e租宝”等一批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出台依法惩治招标投标犯罪的若干意见,促进公平公正招标投标环境建设。重拳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71件95人,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及时追缴、变现处置涉案财物,挽回受害群众财产损失60亿余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55次,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等出庭作证和说明情况2197人次。依法宣告5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7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一审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86.9%。依法保障诉讼权利,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1780人次,为少数民族、残疾人提供翻译277次。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9217名罪犯依法裁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市高法院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总结表彰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依法保护产权,保障和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审民商事案件258190件,结案标的额1335.5亿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增强市场活力。联合市工商联出台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6条,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以法治手段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綦江、大足等地法院加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西部创新中心建设。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441件,两件案例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审结德国西门子、意大利普拉达等国际化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彰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立场和决心。加强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进一步扩大案件管辖范围,努力推进“三审合一”。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获评“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先进集体一等奖”。依法保障和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出台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保障16条、加强金融审判保障服务自贸试验区发展11条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司法保障16条,探索陆上国际贸易规则,助力“一带一路”法治建设。推进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金融等商事案件专业化审理机制建设,审结办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司法协助案件437件。沙坪坝法院加强西部物流园诉讼联络点建设,服务中欧班列(重庆)。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理破产案件391件,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市场出清。审结重庆钢铁破产重整案,采用市场化、法治化、智能化方式,推动大型国有上市公司质量变革型重整,受到市委肯定,被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是具有重大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审结“新天泽系”破产重整案,为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走向重生提供范例。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证券、期货、保险等案件104432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3483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审结涉“三农”案件5311件,保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出台为驻渝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司法保障20条,依法审执结案件48件,结案率全国排名第一,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九龙坡法院成功执结九渡口军用码头返还案。依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688件。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11件,判处罪犯959人。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依法严惩重罚,缓刑率同比下降38.6%。探索生态修复性司法机制,万州、涪陵、江津法院引导当事人投放鱼苗、植树造林,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在跨省级行政区域案件审理、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实现创新,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污染案入选“全国十大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监督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639件,行政机关败诉率10.2%,被诉行政行为变更率16.6%。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806人次,同比增长40.3%。渝北法院妥善处理涉路桥通行年费行政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发布“行政案件审判司法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助推依法行政。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审结255件,赔偿355.5万元。加强民生权益保护。审结涉及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一审民事案件140561件,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台为精准扶贫提供司法保障12条,服务保障“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强化医疗、交通、劳动、消费等领域诉调对接,推动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市三中法院与辖区5个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建立联系机制,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撤一审民商事案件205093件,调撤率51.4%。荣昌法院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中央政法委专门调研重庆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经验。依法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审结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纠纷案件54600件,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保护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市五中法院开设“小公民法律课堂”,南岸法院依托“周俐莎法制教育工作室”,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开展司法救助511件,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1776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171万元,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黔江、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地法院妥善化解涉少数民族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服务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坚持优良传统和高科技深度融合,完善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解决群众诉累、跑累。协调邮政机构驻点法院,快速办理送达事务解决送达难,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立足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在市二中法院辖区试点“全域立案”,人民群众到就近法院、法庭就可以异地立案。武隆、城口、奉节、巫山、巫溪等地法院加强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推动涉诉信访法治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737次,涉诉信访量同比下降11.3%。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让律师享受到应有的执业便利和司法礼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民法总则》实施,市四中法院及南川、潼南、垫江、忠县等地法院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保障胜诉权益。受理执行案件250033件,执结221436件,兑现标的额474.9亿元,执行工作质效居全国前三位,网络司法拍卖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党委、人大、政府相继出台支持“基本解决执行难”文件,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深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将113980个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37351个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86人。加强执行惩戒机制建设,罚款214人,拘留3280人,以拒执罪移送89人。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执结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等案件2706件,兑现7835万元。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科学核定、统一调配、动态调整全市三级法院编制和员额法官数量。制定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实现员额法官、审判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法官员额遴选、退出机制,组织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遴选员额法官372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43%。全面开展法官助理选任转任,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加强审判团队建设。人财物实现市级统管。法官职业保障措施逐渐完善。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入额必须办案,院庭长带头办案284927件,占结案总数的38.1%,受到中央政法委肯定。建立办案质效季度评析机制,研判审判态势。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强化绩效考核等方式保证案件质量。完善司法责任追究机制,对故意违法或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追责。全市法院在收案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一审服判息诉率92.96%,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0.66%,同比下降0.19个百分点,案件质效平稳提升,改革成效初步显现。深化单项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审结认罪认罚一审案件13187件,占同期刑事一审结案数的47.2%,试点成效全国领先。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1092件,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梁平法院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交流经验。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家事审判机制,维护公序良俗。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市一中法院二审案件速裁机制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市五中法院、江北法院获评“全国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在刚刚闭幕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市高法院作为代表全国法院系统三家法院之一,就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做法作交流。坚持“同一系统、同一平台、同一标准”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打造“法智云中心”,全面实现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初步建成“智能审判、智能服务、智能监督、智能研判”四位一体的智慧法院,推进类案同判,规范自由裁量权,维护法制统一。市高法院被评为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先进单位,信息化案例入选全国“智慧法院建设专项成果”。坚持高效便民。引进“庭审语音识别系统”,提高庭审效率。开展电子卷宗网上调阅试点,解决纸质卷宗调阅周期长问题。渝中、江北法院试点“类案智能专审平台”建设,信用卡纠纷批量案件立案时间由半天缩短到30分钟以内,案件审理时间平均缩短10天。开通“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对接“巴渝和事佬”等调解平台,强化“数据共享、机制共建”,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行政调解提供可预知结果的规则指引,让当事人更加理性地选择纠纷化解方式,促进矛盾化解。平台自去年7月在合川法院试点以来,成功调解纠纷511件,调解成功率80%,结案平均周期7天。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上网公布裁判文书520352份,网络直播庭审2240件次。大渡口、北碚、璧山、铜梁等地法院大力推进庭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坚持新闻发布月度例会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233场,开通“市高法院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工作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在中国社科院公布的司法透明度指数排行榜中,市高法院居全国法院前列。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市法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宣讲、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对表制定落实行动方案,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时时处处事事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努力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和引导全市法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进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组织专题学习56次。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司法改革推进到哪里,哪里就有党组织、就有党员在行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持续提升队伍司法能力素质。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优化队伍结构,选好配强审判力量。举办素能培训、业务培训28期,培训13405人次。加强先进典型培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7个集体和55名个人受到中央、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和惩治司法腐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开展审务督察2680次、案件回访16846次,纠正和解决278个群众反映突出的作风问题。加强廉政纪律教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惩司法腐败,查处违纪违法干警36人。开展“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600余名全国、市、区(县)代表委员亲历司法活动。巴南、长寿、永川、开州、丰都、云阳等地法院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观摩”“见证接访”等活动。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15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73件,维持原判61件,调解、撤诉11件。以更加开放的态度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全市法院综合满意度得分95.03分,司法公信力得分95.2分,同比分别提高1.06分和0.99分。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法院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项工作的“定盘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依法服务发展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法院7000余名干警戮力同心,攻坚克难,顽强拼搏,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结果,是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各区县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高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17年较2012年翻一番,员额法官人均新收案320件,居全国法院第三位,办案压力持续增大。二是一些法官的司法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不适应问题,有的法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不佳,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有的法官司法作风不正,个别法官违纪违法,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四是司法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边远艰苦地区法院存在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依托各方面的大力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这个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我们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履行好人民司法事业的时代使命,在服务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勇于担当,不懈奋斗。全市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市提出的“两点”“两地”定位和“四个扎实”要求及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安排和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在责任履行上“担担子”,在任务落实上“钉钉子”,依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努力为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提供法治保障。2018年,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灵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更加扎实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中央有部署、市委有安排、法院有行动,依法发挥审判在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法治、改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决把党中央战略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转化为生动的审判实践。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要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政法思想,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全面依法治市各项要求,发挥司法裁判规则引领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法打击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妥善化解金融纠纷,服务“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推进平安建设。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服务实体经济,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提升破产审判能力,精准践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围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依法严惩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加强行政审判,促进全面依法治市。三是坚持需求导向落实为民宗旨,提高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新时代新的主要矛盾蕴含着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要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努力提供更高层次的司法公正,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注重法理情有机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乡村振兴行动计划,依法审理涉农案件,助力“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建好诉讼服务中心,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进“全域立案”试点。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毫不动摇把改革创新作为新时代法院发展的强大动力,继续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管理制度,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机制,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发挥“制度优势+技术优势”,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推动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全面提升,为创造更高水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文明作出贡献。继续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五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要按照增强“八个本领”和“五个过硬”的要求,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化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司法能力。加大对边远艰苦地区法院支持力度,关心爱护基层干警,重点解决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重整行装再出发,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腐败问题。六是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凝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合力。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向人民负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制度,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我们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开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网络电信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0048人、起诉166247人。维护经济金融安全,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1584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假药、毒毛肚、地沟油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32人。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生态环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87人。建立“专业化办案+社会化预防帮教”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打造了全国有社会影响力和公益号召力的“莎姐”品牌。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治教育进党校、“莎姐”送法进校园、派出检察室送法下乡等普法活动。我们加强惩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廉洁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查办职务犯罪4006人。严肃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查办厅级以上干部54人、处级干部703人。聚焦民生扶贫,查办涉农、扶贫、民政、医药等领域职务犯罪1306人。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建设、交通、水利工程招投标廉洁准入“必做题”,在重点国有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中开展“廉洁共建”。我们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疑罪从无等原则,严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依法排除非法证据76件,对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5833人、不起诉3024人,纠正刑事申诉案件106件。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65件、撤案315件,纠正漏捕1152人、漏诉4681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67件,法院改判110件、发回重审25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5894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民事行政抗诉777件,法院改判234件、发回重审17件,启动抗诉程序后调解结案、和解撤诉362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446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我们认真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完善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在市委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统筹下,依靠组织、编制、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支持,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区县检察院人财物市级统一管理改革,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以严格的比例、严格的标准、严格的程序,选任员额检察官1151名,占政法专项编制的29.5%。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构建了“1+5+7”司法责任制制度体系,改革经验和成效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全面加强素能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党性、转作风、上水平。7人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9人荣获全国检察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37个区县检察院建成规范化检察院。在经济活力和辐射功能较强的乡镇设立62个派出检察室,开展信访接待、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等工作。2017年底全市检察机关本科、研究生学历干警比例,比2012年底上升6.2和3.6个百分点。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1人。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听党的话、按法律办事、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指示,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王”思想遗毒,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用心用力把案件办准办好、党建抓细抓长、队伍带精带强、工作做实做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服务和保障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以保护产权为核心,以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为重点,制定加强产权司法保护“12条意见”、服务保障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15条意见”,会同市工商联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致力于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市场主体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起诉侵害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犯罪410人。服务和保障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指示,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与有关部门工作衔接,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立案117件。重点监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立案7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4件,收到整改回复33件,提起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巫溪县检察院设立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参与全市环境监管执法“零容忍、出重拳”专项行动,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335人,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63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468人、起诉36153人。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抓好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打击网络政治谣言等专项工作。积极参与“渝安2号”等专项行动,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168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3233人,黄赌毒犯罪8094人,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983人。严惩虐童、性侵未成年人、校园暴力犯罪,起诉425人。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起诉非法行医、暴力伤医犯罪14人。对实施暴力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31名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升级打造“莎姐”法治工作品牌。充分发挥“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作用,坚持依法惩治和教育、感化、挽救并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率、起诉率比成年人犯罪案件低15.5和4.4个百分点。落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的要求,开展“宣讲十九大·‘莎姐’大普法”活动,提供“菜单式”普法网络预约服务,会同市教委、市妇联、团市委等开展法治巡讲,让“莎姐”普法走出“法律圈”,融入百姓“生活圈”。着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制定《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实施办法》,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访下访3432人次,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为群众排忧解难。明确司法办案“五个决不能”的硬性要求,制定《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置工作管理办法》,防止矛盾积累、激化或引发次生矛盾。坚持维稳和维权相统一,制定《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细则》,在律师参与下,成功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4件,全市检察机关连续10年保持涉检群体性事件和进京非正常访“零目标”。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在市委领导下,对标对表,配合市纪委完成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制定《重庆市检察机关支持配合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