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渭南高新区”)地处陕西东部,南依秦岭、北傍渭河,西邻西安市临潼区、东接渭南市区。是1988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1992年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渭南高新技术开发试验区。2010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高新区。经过近几年的扩展,逐步形成“一核四区”的空间发展格局。高新区核心区面积49km2,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8km2。实行党、政、经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由19个工作部门、1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个国有控股公司组成,辖3个街道,1个直管社区,区内总人口近10万人。一总 则 (一) 为规范政务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监督政府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 管委会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政务公开的义务。个人和组织依法享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三) 政府政务公开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政府法制机构、监察部门依照各自职能监督实施本规定。 (四) 政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 (五) 个人和组织行使获得政务信息的权利,不得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或其他社会公共利益。 (六) 职能部门根据本规定提供政务信息,不得收费,但法律、法规或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公开内容 (七) 对外公开的内容:⒈政策法规、规定计划;⒉部门权力清单、服务事项;⒊目标责任考核;⒋统计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⒌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有关事项(重点是行政审批、项目确定、市政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城镇拆迁政策、行政处罚和收费、学校收费和招生、毕业生就业等事项);⒍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八) 对内公开的内容: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⒉工作人员考核、奖惩、任免(职称晋升)。 三 公开方式 (九) 依据实际情况,政务公开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 媒体公开。地方性法规、政府重要文件、政策措施、政策法规、组织机构、办事程序等事项,可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 (2) 会议公开。对不涉及保密内容的各种会议,可采取邀请有关人员和新闻记者旁听的形式予以公开。 (3) 载体公开。对涉及范围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事项,可采取设立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出示公告等形式公开。 (4) 窗口公开。对政策性强、办理环节较多的事项,可在各单位建立服务窗口予以公开。 (5) 各职能部门要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事项,以公示栏等形式在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 公开程序 (十) 公开前,领导班子要进行专题研究, 制订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十一) 公开后,要采用设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需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十二) 每项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五 监督与考核 (十三) 政务公开主管机构主要通过下列方式对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进行监督: (1)对各职能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在各职能部门内部开展评议活动,听取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3)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 (十四) 法制机构负责定期对各职能部门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六 责 任 (十五) 各职能部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定的,政务公开主管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十六) 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本规定中关于公开内容、方式等的规定的; (2)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 (3)未真实公开政务信息的; (4)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十七) 各职能部门隐匿或提供虚假的政府信息,或者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2018年6月7日渭高办发〔2018〕22号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高新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管委会各有关工作部门,相关双管单位:《渭南高新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2018年4月4日渭南高新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2011年以来,高新区扎实推进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高新区基础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幼儿园运行保障机制不健全,城乡、园际质量差距较大等问题日益凸显。为深入落实党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和“幼有所育”精神,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渭政办发〔2018〕11号)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中、省、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要求,立足攻坚克难、追赶超越目标,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学前教育发展活力;坚持依法办园,保障教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坚持内涵发展,提升科学保教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总体目标着力推进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按照公民办并举的原则,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引导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学前教育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达到85%。三、主要任务(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根据《渭南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二)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落实《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要求,不断改善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根据《渭南市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要求,积极创建省级学前教育实验基地。继续加大教师培训及学历提升力度,至2020年,全区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三)深化学前教育机制体制。贯彻《陕西省学前教育条例》,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理顺部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园体制。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要求,建立与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补助、收费、资助一体化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四、工作措施(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充分考虑区内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等因素,科学测算、合理制定当地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划。1.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结合《2017—2020年学前教育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城市开发区、人口密集区和农村新型社区为重点,新建一批公办幼儿园。2.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土地、建设、水电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形成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长效机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用地按教育用地方式供给。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结果向社会公开。3.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统筹辖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等管理工作,在棚户改造区、人口密集区要按照需求配建幼儿园;达到1500户的城镇小区,按照“谁开发建设、谁完善配套”的原则同步规划建设幼儿园。组织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未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发改、教育、财政、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在审批开发商(单位)项目立项、征地、规划、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程序时,要严格审查配套规划建设的幼儿园情况,按照行政许可内容进行验收,没有经过竣工验收的幼儿园不得投入使用。城乡规划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前,应征求教育部门的意见,确保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确定方案时,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核发需要配建幼儿园小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明确幼儿园用地和房屋建筑工程的面积。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工作,需要配建幼儿园的小区在土地出让时,应明确配建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所需用地按照教育用地方式供给。教育部门:负责居住区幼儿园的总体规划,按程序接收配套建成的幼儿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该类项目的移交工作。4.积极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支持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二)强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落实管委会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提高综合治理能力,构建全方位学前教育监管体系。1.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配齐专职行政管理干部和教研机构教研人员。理顺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政府接收、与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上述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2.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并适时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进行动态调整。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特别是建档立卡幼儿能够全面享受资助政策。3.加强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落实对区内幼儿园和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和队伍建设力度。教育督导部门按照教育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要求,实施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4.强化幼儿园日常管理。按照中、省关于幼儿园“实行分类定级管理”要求,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加强幼儿园玩教具配备。严格幼儿园准入、年检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幼儿园,对未经批准举办的,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治理。加大幼儿园“三防”建设,确保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全覆盖,完善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幼儿园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管理。(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机制,推进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培养培训和工资待遇保障改革。1.健全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备,由党群部牵头,教育、财政等部门参与,依据《陕西省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研究制定编制核定方案。建立区内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中小学教职工调剂出的编制,优先用于补充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增设公益岗位力度等方式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幼儿园安全保卫人员、食堂管理员、保育员、行政人员、工勤人员,按照中省规定的标准配备,采用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聘用,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适当提高男性教师比例。2.加大培训力度。将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继续开展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全员培训,并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2020年前完成一轮全员培训。3.加强骨干梯队建设。深入实施“师德为先,骨干带动,全员提升”战略,强化“三级三类”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批区级学前教育“名师(园长)工作室”,深入开展名师(园长)送教活动。组织教师专业技能赛训活动,遴选、培养一批区级名师(园长)、骨干教师。强化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确保新任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4.落实教师待遇。幼儿园教职工全员依法纳入社保体系,落实工资待遇。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落实教师待遇。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提高幼儿园高级职称岗位比例,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的长效机制。(四)实施“质量提升计划”。深化保育教育改革,加强示范引领,重视家园、社区共育,实现共享发展。1.进一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建立游戏化、生活化、生态化,符合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的课程体系。指导教师根据幼儿发展需要制定保育教育计划、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安排一日生活,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到2020年,争取建立一个市级学前教育课程体系示范基地。2.提升幼儿园保育工作水平。落实《陕西省幼儿园保育员工作指南》要求,加大保育员培训力度,提升全区保育工作整体水平。区级每年组织骨干保育员培训和保育员专业技能展示活动。3.推进帮扶共建共享机制。加大学前教育骨干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力争到2020年,高新二幼创建为省级示范幼儿园。深化结对帮扶工作,以区内省级示范幼儿园为引领,建立区级结对帮扶制度,加强园际之间交流提升。4.发挥教科研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科研机构,积极开展区级学前教育研究课题工作。充分发挥教科研人员、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教科研形式,开展内涵发展专项研究,推动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5.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等形式,探索集管理、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网络运行模式,实现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在有条件的幼儿园逐步探索智慧幼儿园试点工作。五、保障机制(一)强化政府职责。管委会将把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明确教育、发改、编制、民政、财政、人社、规划、住建、公安、国土、卫计、食药、残联等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人、财、物条件保障,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健全投入机制。继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投入机制,保障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稳步提升。持续加强政策扶持力度,统筹解决普惠性资源不足和教师数量短缺问题,保证上级下达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扶持奖励资金按时落实到位。对创建成功的民办省级示范幼儿园,每所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的奖励,重点用于支付园舍租金、补充教玩具和保教生活设施设备、园舍维修改造及开展教师培训等。落实培训经费,按照教师工资总额1%的标准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用于幼儿园教职工培训。(三)加强督导考核。将发展学前教育情况纳入“316工程”、“双高双普”考核评估体系中。按照教育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对区内幼儿园办园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管委会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全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完成后,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创建、双创等工作。分管教育文体局、创建办、火炬公司、创新创业中心。协助秦峰同志分管综治信访工作。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分局。个人简介姜通,男,汉族,1978年3月生,陕西西安人。2003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11月加入中国农工民主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1999年9月至2003年7月 在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二系经济法专业学习;2003年9月至2006年1月 任渭南市蒲城县龙池乡人民政府乡长助理;2006年1月至2007年1月 任渭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助理;2007年1月至2011年5月 任渭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2011年5月至2015年6月 任渭南高新区招商服务局局长;2015年6月至2017年9月 任渭南高新区火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 任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政协渭南市四届委员,政协渭南市五届常委。2017年,高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制度逐步规范,全力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有力推动全区信息化发展进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一)完善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机制。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和我区实际,及时完善了《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渭南高新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信息采编发布办法,从制度上保障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健全了信息机制。(二)全力建设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政务公开。遵循“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建成了区级电子政务系统平台,实现全区统一的办公业务系统,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打造有力平台。(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信息发布原则,做到信息发布层层审核,责任层层落实。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增强了政务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提高了政务信息发布质量。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主动公开数量2017年,我区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880余条,其中动态类信息3880余条,政务信息1000余条。(二)主动公开内容2017年,我区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领导之窗、管委会工作报告、组织机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内容。1.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和重要工作计划。公布了高新区工作报告、工作要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济主要指标运行情况等统计信息。2.各部门财政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各部门2017年财政预算及1—6月份“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共计87条。3.惠民信息公布情况。重点对群众关心的保障性住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机补贴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全面发布。4.政府机构和工作概况信息。公开了领导分工、法规性文件、管委会文件、政务公告、目标责任制考核、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依法行政、应急管理等政府职能信息。(三)公开形式通过高新区门户网站检索功能,公众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到所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在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回复申请人并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开依申请信息。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发生一例行政诉讼案件。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全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收到政协委员提案2件,按照提案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政协委员本人。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受重视程度不够、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方面还有待提高,公开途径有待进一步改进。2018年,我区将在以下几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在全区范围内展开宣传,引导各单位积极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二是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定时督促、按期通报的办法,督促各单位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扩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点击打开链接张中同志,您好,关于高新二幼北空地问题具体情况,请联系高新区规划土地局进行详细了解,办公地址:高新区崇业路16号创业大厦20...网友您好,接到留言,相关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局执法队员核查,市民所反映...张中同志,您好,关于高新二幼北空地问题具体情况,请联系高新区规划土地局进行详细了解,办公地址:高新区崇业路16号创业大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