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要求和构建铜仁市城市经济圈、大力实施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抓招商引资就是抓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的理念。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对内搞活与对外开放相结合,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扩大规模与提高水平相结合,按照大招商、招大商的总体思路与要求,抢抓国家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东部产业转移、中央企业发展扩张等重大战略机遇,更好地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坚持把改善投资环境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保障,以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为契机,加速项目引进和落地基础平台建设,破除一切束缚招商引资工作的体制机制障碍,千方百计扩大投资规模和引资总量,力推全市经济社会历史性跨越发展。(二)主要目标。按照走前列、做表率、先突破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市招商引资年均增长速度在50%以上,力争招商引资总额突破300亿元,2015年当年招商引资达到120亿元,力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0%以上。(三)加强项目库建设。结合我市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工业强市、城镇化带动战略,认真做好项目的开发收集、筛选汇总、论证评审、储备管理工作,严格项目编审程序,科学规划和编制筹划好一批产业链长、产业关联度宽、带动性强的大项目。按照省、地标准,对所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时间、效益分析、合作方式、联系单位等基础信息必须完整,重点项目、大项目必须明确规划、环境评估、土地征用等前置条件,完成项目建议书,有条件的尽可能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切实提升项目筹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确保编制包装出的项目达到可谈、可签约的深度。项目筹划编制由发改部门牵总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发布。加大招商项目的储备量,项目库每年新增项目在50个以上,项目资金200亿元以上,其中重点、重大项目不少于30个,资金不少于100亿元。(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以铜仁市人民政府综合门户网站为基础,建立铜仁市招商引资信息专业网站,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网上对外宣传、信息发布、网络在线招商以及投诉受理,并将招商引资项目库、投资者信息库、引资企业数据库、产业园区建设与招商信息纳入招商引资网络平台运行,做到适时更新、动态管理。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部门专业网站建设,并将招商引资纳入网站栏目之列或与市招商引资专业网站建立链接,确保招商引资网络信息覆盖各行业网络平台。(五)加快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搭建项目落户平台。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加快规划建设好产业园区,搭建好项目落户平台。以灯塔、滑石、川硐三个区域中心点,沿铜仁至大兴城市快速干道,建成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产业园区,培育建成23个产业承接示范园区;以茶店至谢桥为连线,建设一条石材加工、建筑材料生产等为主的工业产业带,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聚集园区。灯塔片区以建立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为重点,依托现有工业基础和火车货站,重点建设矿产资源深加工、精细化工、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产业集聚园区和现代物流园区;滑石片区以建立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等轻工业产业集聚园区为重点;川硐片区依托航空港和大兴科技工业园,重点建设现代服务业和民生产业园区。(六)突出工业项目招商,着力加快工业化发展步伐。以锰、钒、铅、锌、硅、镁等矿产资源开发、系列产品深加工,以水泥、石材、新型节能环保材料生产;以绿色(有机)食品、民族医药、旅游商品、服装、皮具、电子产品为主的加工业等重点,加强与中央企业、国内(外)500强、各省(区、市)民营企业500强大企业、大集团的对接联系,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工业项目引资100亿元,所占招商引资总额比重达到40%以上。(七)加快城镇化项目招商,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以构建铜仁市城市经济圈为核心,以建立灯塔循环工业园区、川硐教育新区、铜仁市行政中心搬迁、滑石(大兴)新区为重点,以加快各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城镇产业支撑体系、完善城镇功能体系为目标,采取特许经营、拍卖、BT、BOT、TOT、股份制等方式,加快城镇专业市场、保障性住房、路网、供排水、垃圾处理、工民用燃气、商贸物流园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招商,确保十二五期间城镇化项目投资突破80亿元。(八)着力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招商,打造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以十里锦江、九龙洞、挞扒洞、民族文化风情园、六龙山竹海、川硐天生桥等旅游开发为重点,扩大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招商,大力发展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民族文化、酒店、文化娱乐服务产业,着力建成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引资突破30亿元。(十一)突出大项目、大企业招商。研究出台对大项目的专项鼓励政策和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大企业在铜设立地区总部以及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制造中心和生产加工基地。积极推进项目捆绑招商,提高项目吸引力,促进大企业投资大项目。十二五期间,力争引进5000万元以上的大项目达到30%以上,落户铜仁的市外大企业集团、知名企业数大幅增加。(十三)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充分发挥投资我市客商的宣传作用,鼓励支持他们推介铜仁、联系项目,形成引进一个、建好一个、带来一批的联动效应。推进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以商招商模式,开展产业招商、股份合作招商、产权招商、楼宇招商等以商招商活动,切实推进现有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在铜各类商会、企业等民间组织抱团招商,做大做强产业。(十四)积极探索开展代理招商。加强与各类商会、投资协会、中介组织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泛、信息灵通、客商资源丰富的优势和推介项目、引进项目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代理招商和委托招商,逐步在重点区域建立代理招商网点,扩大招商引资覆盖,延长招商触角,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十五)积极探索开展产业园区自主招商。结合工业园区建设招商需要,引进投资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建立打造产业集聚园,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引导、鼓励龙头企业进行产业链、产业群自主招商,形成园区招商新模式。同时,把引进优秀人才、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纳入招商引资工作范畴,推进招商引资全面发展。(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并下设负责日常工作的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招商引资工作全局性、方向性的重要事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市工业贸易局设立市投资促进局,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与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在市直相关单位增设招商引资项目科室。(十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市级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200万元,每年配套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招商引资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招商引资投资硬环境建设,完善项目落地基础条件,支持重点企业、外向型企业快速落户、建设和发展。(十八)千方百计保障项目用地。全市每年新增项目用地计划要预留足够指标用于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产业园建设,做到应有尽保。对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或2亿元人民币以上产业项目,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用地集约的国家政策鼓励类招商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对5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大产业、大项目实行点供。对优先发展、用地集约的产业和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50%(省)、10%(地)执行;对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省)、1%(地)执行。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除房地产开发外),土地出让金规定一次性缴纳后,按该企业所缴纳税收的地方所得增量部分予以返还。投资民办教育事业的,所缴纳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除国家规定上缴和法定用途部分外,其余由政府全额奖励办学机构;投资兴办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所缴纳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除国家规定上缴和法定用途部分外,其余部分按50%由政府奖励投资者。(十九)加大政策优惠和财政扶持力度。适时修订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形成具有地方优势的政策洼地。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用足用活国家、省、地明确的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政策,做好各类项目在投资规模、建设、规划、环境评估、建设用地等方面的审批、核准、备案,对凡需报上级审批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协助企业办理各种手续,确保项目手续办理快、落户开工建设快。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对外来投资企业注册地在我市产业园区的鼓励类和优势产业企业,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从企业投产之日起3年内,企业所交纳的市级以下税收地方财政留存增量部分,采取技改投入等形式全额补助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项目投产3年以上、5年以内的,以减半方式给予扶持。外来投资企业用实现利润进行再投资的,视同新引进的投资,具体的鼓励扶持方式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新引进项目优惠政策实施。加强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招商引资项目的信贷投放,鼓励外来投资者贷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设立贷款奖励基金,每年3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对投放招商引资项目贷款作出较大贡献的金融机构和贷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企业予以贷款奖励。完善产业配套政策,对生产性项目和国家、省、地、市鼓励的重点产业项目,在项目建成投产后,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协助申报国家、省政策性项目资金。每年争取和安排的产业发展基金优先扶持生产加工型企业、高科技企业、规模农业种植基地及养殖场等企业。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及省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工业企业,在权限内给予资源、项目配套倾斜。自文件下发起,新落户产业园区、投资在800万元以上的市内生产性企业,与外来投资企业享受同等优惠政策。(二十)千方百计保障优惠扶持政策兑现到位。凡是政府承诺给企业的优惠政策,要千方百计予以兑现;对因政策调整、办理相关手续滞后等非企业因素使企业受到处罚的,必须想办法予以及时补偿;对国家、省、地优惠政策力度增大的,必须进行及时调整,并及时将新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企业正当合法利益不受影响,从而树立良好的诚信政府形象。(二十一)加大人才和劳动力保障。加快铜仁市人才培训、人才储备与交流中心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中介服务机构,全面提升劳动力素质,培养外向型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重视引进智力资源,吸引更多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来铜创业;加强人力资源摸底调查,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储备库,全力保障招商引资企业用工。(二十二)进一步加强硬环境建设。加快我市境内已批准建设的铜仁至玉屏城际铁路、杭瑞高速、铜大高速铜仁境内路段建设,尽快形成适应发展需要的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加快灯塔循环经济工业园、川硐教育新区、大兴(滑石)工业园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投资项目落地硬件环境,为投资项目解决好地、路、水、电、气等基础条件。十二五期末,力争完成灯塔和大兴工业园区水、电、路网建设,建成20平方公里的产业园区。(二十三)着力优化投资软环境。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继续清理和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妨碍市场开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增强审批透明度。推行同步审批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投诉问责制等,建立一口对外、一窗办理的保姆式服务机制。全面加强政风建设,搞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把投资者对行政执法和管理部门的工作意见作为单位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积极推进行政综合执法,从严控制和进一步减少各类检查,严禁以检查为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加强投诉受理中心建设,建立举报、投诉受理、督办、处理、反馈的有效工作机制,重点查处故意刁难投资者、吃拿卡要、勒索企业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投诉处理回复率达100%。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对企业原材料及产品运送车辆(含企业法人自用车辆),除涉嫌违法外一律快捷处理。凡是国内其他省区市县能够提供的优惠条件,都要千方百计予以提供;凡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外商投资权益,都要依法保护;凡是按国际惯例需要由政府解决的问题,都要全力解决。(二十四)营造更加浓厚的招商氛围。要加大投资环境、投资政策及招商引资成果的宣传,通过新闻发布、专题访谈、系列节目、开辟专栏、异地宣传等多种形式,充分宣传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取得的成果、介绍我市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加强招商引资的重大战略举措,推介重大引资项目,对招商引资成果案例和先进典型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我市及地区开展的各种节会活动,充分利用与我市建立有友好合作关系的商会、协会组织,推动友好互访,巩固和促进交流合作,提高我市的知名度。要切实加强教育和引导,增强全民开放意识,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招商引资服务员的理念,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招商、支持招商、参与招商、投身招商的良好氛围。(二十五)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机制。从2011年起,将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副县级领导干部纳入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考核对象,并制定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同时,对部门考核办法适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考核办法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领导干部每人每年至少牵头引进1个项目,并确保开工建设。对乡(镇、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抓招商引资工作进行重点考核和奖惩,对招商引资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外,提高政治待遇,予以重用;对当年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通报批评;连续2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进行诫勉谈话;连续3年未完成任务的,要适时调整工作岗位。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符合奖励条件的非考核主体和个人也要给予相应奖励。(二十六)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机制。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或重点项目现场办公会,及时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重大、重点招商项目落户、建设、投产搭建绿色通道。对利用外资在1000万元美元以上、内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上报,实行县级领导挂牌联系,采取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的办法,实行重点跟踪、重点服务和重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在审批、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关键问题,确保项目引得进、建设快、发展好。(二十七)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有效的督促检查机制,把推进招商引资发展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确保已出台的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在市纪委设立招商引资投诉中心,主要受理各类招商引资企业维权及投诉工作。在市委政法委设立治安环境整治办,主要负责整治企业建设、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在铜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治安案件,切实为广大投资商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在市工贸局、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设立侵权投诉站,建立联合受理投诉的工作机制。市投诉中心须在1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调查处理终结并予以答复,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投诉中心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一次发展环境检查,每年开展1次招商引资企业无记名评议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质量活动。整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力量,每年对市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招商引资政策、落实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23次督查。督查和评议结果在新闻媒体上、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作为考核评价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二十八)严格问责管理。建立健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问责制度,对在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情形进行问责。凡是举报查实的六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培训、乱评比)人员,均实行待岗学习半年,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对收费或罚款不出据正规票据的,经查实,对责任单位处以两倍以上罚款,国家工作人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政策法规办事、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年终考核一律确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辞退或开除,触犯刑法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