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美国商务部网站公告,7年内禁止美国企业与中兴通讯(0763.HK / 000063.SZ)开展任何业务往来。公告称,中兴违反了2017年与美国政府达成的和解协议。当时,美国政府指控中兴非法向伊朗和朝鲜出口。2017年3月,中兴通讯与美国政府就出口管制调查案件达成和解,中兴通讯支付约8.9亿美元的刑事和民事罚金,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对中兴通讯的3亿美元罚金被暂缓,是否支付将依据未来七年中兴对协议的遵守情况而定。这是中国企业收到的来自美国政府的金额最高的一张罚单。根据美国商务部网站的信息显示,中兴通讯自2010年1月至2016年4月期间,在知晓美国依据《伊朗交易与制裁条例》对伊朗长期实施制裁的情况下,仍将内含美国制造的受限类配件和软件产品出口到伊朗,以获取伊朗公司的合同并参与当地庞大通讯网络的供应、建设、运营及服务,这些合同金额达到数亿美元。最终美国政府对中兴通讯提出的三项指控包括了串谋非法出口、阻挠司法以及向联邦调查人员做出虚假陈述。2012年3月,美国德克萨斯州法院最先给中兴通讯在美国的子公司发出传召函,针对中兴通讯立案调查。此前,中兴通讯法务部在2009年就预计公司将在出口贸易中面临风险,在2011年8月25日向公司领导层提交了《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公司出口管制相关业务的报告》,后来又应领导要求制定了《进出口管制风险规避方案》。可惜这两个文件没有得到落实。更令人遗憾的是,这两份文件落入美国政府手中,成为中兴有意规避美国出口管制政策的证据。2、2012年收到传召函后,中兴内部面临对抗调查还是配合调查的选择,公司也分成了两派:主战还是主和。主战派担心公司的声誉财产受损,认为中兴作为一家中国企业应该采取抵抗的态度,不需要配合美国政府的调查。最终,主战派占了上风。2013年11月份,在美国监管机构已经在调查中兴违规的情况下,中兴决定恢复与伊朗的交易。为规避美方监管,中兴找到了一家无锡上市公司作为隔断公司,替中兴跟伊朗做出口。中兴是通过国内贸易的形式,将产品卖给这家中国公司,这家公司再卖给伊朗。对美方监管机构而言,这相当于一方面谈和解,一方面顶风作案。4、2016年中兴公司向美国政府提出和解,美国政府聘用第三方进驻中兴调查。但是中兴公司非常不适应这样的调查,担心泄露其他信息,所以在调查的过程中,试图隐瞒相关信息。这导致美方十分不信任中兴公司。最终,美国政府对中兴提出的三项指控不仅包括串谋非法出口,还包括阻挠司法以及向联邦调查人员作出虚假陈述,并据此判决中兴支付约8.9亿美元的刑事和民事罚金。此外,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还有可能对中兴通讯索取3亿美元罚金。在处理整个事件过程中,包括CEO在内的中兴通讯三位高管被迫辞职。其三,中兴的合规管理体系存在重大缺陷。中兴的合规管理部门没有向董事会直线报告的渠道,而CEO或者销售部门拥有决策的权力可以轻易突破合规管控。因此,合规部门需要独立的架构和汇报线,否则风险无法传达给公司高层领导,,导致合规管理形同虚设。其四,近年来,中兴通讯自主技术发展迅速,但是一些技术含量很高的关键器件还依赖国外供应商。例如中兴通讯全球价值链所采购的高速光通信接口、大规模FPGA等核心部件按照出口管制规定被美国企业停止供货,中兴通讯生产难以为继。这是中兴通讯被迫与美国执法当局和解的根本原因。与中兴相反,吉利公司在权衡利弊之后,放弃向伊朗出口1500台沃尔沃轿车的机会。同期也有中国公司接受了在伊朗开采石油的订单,但是有效控制了风险,没有被美国抓住处罚把柄。有风险往往有商机,大风险往往蕴含大商机,问题在于能否识别风险和掌控风险,这方面我国企业还需要积累经验。二是合规部门应该在组织原则上保持独立性。不论一家公司如何组织其合规部门,该合规部门都应该是独立的。同时,应该由一名集团合规官全面负责合规风险管理。而且,合规部门有向高级管理层,必要时,向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委员会自由报告的权利。四,积极促进企业合规管理是政府的新责任。近年来,发达国家政府对于企业合规的监管日益严格。比如,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和英国的反贿赂法都加大了对企业违规的处罚力度。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世界银行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国际组织也在推动企业的诚信与合规经营。中国正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这就需要参与方形成大家共同认可、共同遵守的规则。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中,中国不仅需要输出资金,输出产能,也应该参与共同规则的建立、输出合规理念和文化。因此,无论中国企业在国内发展,还是走向世界,都面临强化合规管理的新挑战,而政府相关部门则需要承担推进合规管理的新责任。在推进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中,相关社团组织也大有可为,例如有数千家大型企业会员的中国企业联合会,还有中国工业协会,中国外资企业协会,中国投资协会等全国性企业组织,也应该促进所属会员诚信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