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财政(地税)局

根据《 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余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党办〔 2011 〕 26 号),设立余姚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是主管全市财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并经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计划,审编全市年度财政决算报告。推行财税改革,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根据《 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余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甬党办〔 2011 〕 26 号),设立余姚市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全市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机构,其管理体制为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和余姚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并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负责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草案;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建议;研究提出并制定全市财政体制;提出财力综合平衡方案和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牵头负责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负责全市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制定全市财政管理制度和政策;牵头负责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编制财政收支预算,提出财政预算草案;做好预算指标的管理工作;做好土地出让金的收支管理工作,监督和分析收支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国有资产的产权纠纷;负责全市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核,委派、管理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会计、财务总监和国有控股企业董事、监事;负责全市国有企业的资产财务管理和监督;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拟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参与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指导和监管全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资产评估机构的工作;负责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并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办理有关授权的事项,并实施监督;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土地等不动产的管理;做好国有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政策补助资金的审核和拨付。贯彻落实税收征收管理法规,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管改革;负责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和税务征管档案管理;负责推行多元化申报,建立税收协税护税体系,审定代扣(收)、代缴、委托代征资格;指导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监督税务师事务所工作;负责牵头大型企业税源监管;组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考核;指导、协调、监督和评价全市纳税服务工作,贯彻纳税服务规范;落实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建设标准;组织实施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和咨询服务,受理纳税人投诉,调解税收争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等。